【2024北京语言大学招生章程】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北京语言大学
二、校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
三、办学层次:本科、硕士、博士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六、学校代码:10030
北京语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唯一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国际交流为主要特色的高等学府。学校始建于1962年,前身为北京外语学院,1996年更名为北京语言大学。学校以“明德、博学、笃行、致远”为校训,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跨文化沟通能力和专业素养的复合型人才。
2024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具体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人员及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其他人员,均可报考。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通过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志愿及上传相关材料。
三、考试形式
本科招生主要采取全国统一高考的方式进行;研究生招生则包括初试与复试两个阶段;留学生招生根据专业不同,可能涉及语言测试或面试。
四、录取原则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对于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相应的录取办法。
五、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学费标准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制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具体金额将在招生简章中予以公布。
六、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82303333
网址:https://zhaosheng.blcu.edu.cn
邮箱:zsb@blcu.edu.cn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如遇政策调整,以教育部及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语言大学,开启你的国际化学习之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