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为规范2024年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3687
三、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9号
六、学校简介: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宗旨,注重实践教学与职业技能培养,设有多个重点专业和实训基地,致力于为社会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七、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八、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高职(专科)学生共计3500人,具体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九、录取原则:
1.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2.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
3. 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志愿优先、成绩排序”原则进行录取。
4. 对于进档考生,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将根据考生服从志愿调剂情况进行专业调整。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依据辽宁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详见《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条件收取,具体标准由学校后勤部门统一安排。
十一、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立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鼓励优秀学生积极进取。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19-2121000
招生信息网:http://www.lnec.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9号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十三、其他说明:
1.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谨防上当受骗。
2.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我校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所有。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本章程,合理填报志愿,祝您顺利考入理想院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