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的过路费可以抵扣进项吗不是电子普通发票】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企业经常会涉及到各种费用支出,其中过路费是不少运输、物流类企业经常产生的一项成本。那么问题来了:2019年的过路费是否可以作为进项税进行抵扣?尤其是当这些过路费没有取得电子普通发票时,还能不能抵扣呢?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税务政策的角度来分析。
首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购买服务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如果取得了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符合规定的抵扣凭证,就可以按规定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而过路费通常属于“交通运输服务”范畴,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这类服务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但关键在于:是否取得了合法的抵扣凭证。对于2019年期间的过路费,如果企业是以现金支付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纸质发票(如纸质通行费发票),且该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抵扣条件,那么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用于进项税抵扣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随着税务系统不断升级,电子发票逐渐成为主流,很多地方已经不再接受纸质发票作为抵扣凭证。因此,如果企业在2019年仅取得了纸质过路费发票,建议尽快与当地税务局沟通确认是否仍可进行抵扣,以免因政策变化导致无法享受应有的税收优惠。
此外,企业还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发票的真实性:无论是电子还是纸质发票,都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否则即使取得也不能抵扣。
2. 发票内容与业务匹配:过路费发票上的信息应与企业的实际业务相符,如车辆信息、行驶路线等。
3. 及时认证抵扣: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取得的发票需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认证和抵扣操作,逾期可能影响抵扣资格。
综上所述,2019年的过路费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但前提是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如果企业当时未取得电子普通发票,也应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具备抵扣条件,并及时与税务部门沟通确认,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