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的残保金退回怎么做分录】在企业日常会计处理中,残疾人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一项常见的支出项目。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用人单位需按一定比例缴纳残保金,用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已缴纳的残保金被部分或全部退回。那么,对于2018年度发生的残保金退回业务,应该如何进行会计分录处理呢?
一、残保金退回的背景
残保金的征收和退还通常由地方残疾人联合会或财政部门负责。如果企业在2018年已经缴纳了残保金,但在之后因政策调整、企业符合减免条件或误缴等原因,收到相关部门退回的款项,就需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会计处理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当企业收到退回的残保金时,应视作对前期已计提费用的冲减,或者作为当期收入处理,具体取决于退回款项的性质和时间点。
若退回的是2018年度已缴纳的残保金,且该笔费用已在当年计入成本或费用科目,则应做如下处理:
- 若是冲减原已计入费用的部分,可视为对以前年度费用的调整;
- 若是作为当期收入处理,则应确认为其他收入或营业外收入。
三、会计分录示例
情况一:退回金额冲减原已计入费用
假设2018年企业已将残保金3万元计入管理费用或其他相关费用科目,现收到退回款2万元:
借:银行存款 20,000元
贷:管理费用 / 其他费用 20,000元
说明:该分录表示将之前多计提的费用予以冲回,减少当期的成本或费用。
情况二:退回金额作为当期收入
若企业认为该笔退款不属于对前期费用的调整,而是属于当期获得的补贴或补助,可以将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20,000元
贷:营业外收入 20,000元
说明:此处理方式适用于企业未在2018年计提该笔费用,或认为该笔款项属于政府补助的情况。
四、注意事项
1. 政策依据:不同地区对残保金的征收和返还政策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应结合当地政策文件进行判断。
2. 税务影响:残保金的退回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应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执行。
3. 凭证保留:企业应妥善保存相关的退款通知、银行回单等资料,以备审计或税务检查。
五、总结
对于2018年度的残保金退回,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式。无论是冲减原费用还是确认为收入,都应确保账务处理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同时,建议企业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咨询专业会计师或税务师,以确保符合最新的会计与税收政策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