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章程】为规范招生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工业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6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生对象
面向全国招收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包括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4年,我校继续按照国家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专业设置,开设涵盖工、理、管、文、法、艺等多个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录取原则
1.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按照考生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安排专业。
3.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其投档规则执行;对于非平行志愿省份,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4.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照各省艺术类招生规定执行,部分专业设有专业课成绩要求。
四、录取分数线
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将根据当年考生报考情况和生源质量综合确定,并在招生信息网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五、学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以学校官网或招生简章公布为准。
六、奖学金与助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立多种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同时,学校还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体系,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471-4391111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sb.nmgtu.edu.cn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昭乌达路30号
邮政编码:010051
八、其他说明
1.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谨防上当受骗。
2.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工业大学招生委员会所有。
3.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内蒙古工业大学,共创美好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