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加计10%扣除会计账务怎么处理】自2019年起,我国对部分行业实施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其中特别针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允许其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一定比例加计抵减应纳税额。这一政策旨在减轻相关企业的税收负担,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对于从事生产、生活性服务的企业来说,了解并正确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至关重要。
一、政策背景与适用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相关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即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等行业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这一政策在2022年底到期后,又进行了延续,至2023年底仍然有效。
需要注意的是,该政策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并且要求企业在上一纳税期间的销售额中,生活性服务收入占比超过50%。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先确认自身是否符合享受该政策的条件。
二、会计处理原则
在会计核算中,进项税额加计抵减属于一种税收优惠,其核心在于“进项税额”与“应纳税额”的计算调整。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进项税额的确认:企业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抵扣凭证后,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中进行登记。
2. 加计抵减的计算:根据政策规定,企业可在当期应纳税额中加计10%的进项税额作为抵减项。例如,若某企业当期可抵扣进项税为10万元,则可加计抵减1万元。
3. 应纳税额的计算: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将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再减去加计抵减的金额,得出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三、具体会计分录示例
假设某生活性服务业企业2024年4月发生如下业务:
- 销售收入(不含税):50万元
- 增值税税率:6%
- 当期进项税额:8万元
- 加计抵减比例:10%
计算步骤:
1. 销项税额 = 50万 × 6% = 3万元
2. 应纳税额 = 销项税额 - 进项税额 = 3万 - 8万 = -5万元(即留抵税额)
3. 加计抵减额 = 8万 × 10% = 0.8万元
4. 实际应缴税额 = 应纳税额 + 加计抵减额 = -5万 + 0.8万 = -4.2万元(即仍为留抵)
会计处理: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0,000元
-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元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0,000元
-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80,000元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额) 8,000元
- 贷: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 8,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加计抵减额可计入损益)
> 注:如果企业当期应纳税额为正数,加计抵减额可以直接从应纳税额中抵减;如果为负数,则加计抵减额可用于后续期间抵减。
四、注意事项
1. 准确归类业务类型:企业需明确自身所处的服务行业是否属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否则无法享受该政策。
2. 及时申报与备案:企业在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前,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规定进行申报。
3. 加强内部管理:建议企业建立专门的进项税管理台账,确保进项税额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4. 关注政策变化:随着税收政策的不断调整,企业应持续关注最新文件,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式。
五、结语
2019年后实施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为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税收支持。通过合理的会计处理,企业不仅可以规范财务操作,还能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提升自身的盈利能力。因此,掌握正确的账务处理方法,是每个相关企业必须重视的财务管理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