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应交税金增值税的明细科目如何写会计分录】在2018年,我国企业会计处理中涉及“应交税金——增值税”的相关业务时,需根据具体的经济业务内容,正确设置和使用明细科目,并按照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由于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到采购、销售、进项税额抵扣等环节,因此在会计处理上需要特别注意各个明细科目的使用。
一、增值税相关明细科目的设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通常会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用于记录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适用税率计算出的销项税额。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用于记录企业购入原材料、设备等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用于记录当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部分。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用于记录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适用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记录减免的增值税税额。
-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用于汇总企业当期应缴但尚未缴纳的增值税总额。
二、常见业务的会计分录示例
1. 购进货物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假设某企业购进一批原材料,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100,0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113,000
2. 销售商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企业销售商品,不含税销售额为200,000元,适用税率为13%。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22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000
3. 实际缴纳增值税
企业当月应交增值税为50,000元,实际缴纳。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
4. 进项税额转出(如用于免税项目)
若企业将部分进项税额用于免税项目,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00
三、注意事项
1. 明细科目使用要准确:不同业务对应的明细科目不能混淆,例如“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不可混用。
2.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确认纳税义务,避免延迟或提前确认。
3. 期末结转:每月末应对“应交增值税”账户进行结转,确保账面余额与实际应缴税额一致。
四、总结
2018年企业在处理“应交税金——增值税”相关业务时,应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合理设置明细科目,并准确编制会计分录。通过规范的会计处理,不仅有助于企业财务信息的真实反映,也有助于税务申报的准确性,从而降低税务风险。
以上内容基于2018年的会计制度和增值税政策编写,具体操作请以最新财税政策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