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信访工作制度_规章制度1.doc】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信访工作,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校园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信访工作制度。
一、信访工作的基本原则
1. 坚持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确保信访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 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位师生的合理诉求,认真听取意见,妥善解决问题。
3.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4. 坚持预防为主,注重源头治理,努力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信访工作的职责分工
1. 学校党政领导负责统筹协调信访工作,对重大信访事项进行决策和部署。
2. 党政办公室是学校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受理、转办、督办各类信访事项。
3. 各系部、职能部门应设立兼职信访联络员,协助做好本单位的信访接待与信息反馈工作。
4. 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对信访事项的调查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三、信访事项的受理范围
1. 教职工对学校人事安排、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 学生对教学管理、课程设置、奖惩制度等方面的投诉和反映。
3. 对学校在招生、就业、后勤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4. 其他涉及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师生权益等合理诉求的事项。
四、信访事项的处理流程
1. 信访人可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或来访等方式提交信访材料。
2. 党政办公室应在收到信访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并根据事项性质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3. 相关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调查,并将处理意见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4. 对于复杂或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事项,由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协调,限期办结。
5. 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信访人,并做好相关记录归档。
五、信访工作的监督与问责
1. 对于推诿、拖延、敷衍处理信访事项的部门或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 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鼓励师生通过正规渠道反映问题,严禁打击报复信访人。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和学生,各系部、职能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 本制度如与上级政策或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通过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学校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