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零创建实施方案】在当前社会快速发展与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构建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已成为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重要任务。为全面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三零创建”实施方案。
“三零创建”是指在基层单位中实现“零上访、零事故、零犯罪”的目标,旨在通过系统化、制度化的管理手段,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部署,以建设平安社区、平安单位为目标,推动“三零创建”工作落地见效。
二、工作目标
1. 实现辖区内群众诉求及时响应、矛盾问题妥善解决,做到“零上访”;
2. 强化安全管理,落实责任到人,确保生产、生活安全无事故,实现“零事故”;
3.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居民法律意识,减少违法犯罪行为,达到“零犯罪”。
三、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第1-2周)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三零创建”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专题会议、发放宣传资料、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
2. 自查整改阶段(第3-4周)
各单位、社区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不遗漏、整改不拖延。
3. 集中整治阶段(第5-8周)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隐患排查、矛盾调解、治安防控等重点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 巩固提升阶段(第9-12周)
对前期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查漏补缺,完善长效机制,推动“三零创建”常态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三零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强化队伍建设
组建专兼职相结合的网格员队伍,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3. 健全考核机制
将“三零创建”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督查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零创建”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通过持续推进“三零创建”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为构建更高水平的平安社会、幸福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