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民事上诉状范文民间借贷民事上诉状写】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意,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撰写一份规范、清晰的民事上诉状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步骤。以下是一份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民事上诉状范文,供参考使用。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三
身份证号:110101198001011234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XX街道XX号
联系电话:13800138000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四
身份证号:110101198505051234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XX街道XX号
联系电话:13900139000
上诉请求:
1. 请求撤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24)京0105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书;
2. 依法改判被上诉人偿还上诉人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利息共计6,000元;
3. 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系朋友关系。2023年3月,被上诉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向上诉人借款人民币5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于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借款到期后,被上诉人未按期还款,经多次催要无果,上诉人遂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虽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但以“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利息约定”为由,仅支持了本金部分,驳回了利息请求。上诉人认为,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首先,借条中明确记载了借款金额及还款期限,且有被上诉人签字确认,足以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其次,虽然借条中未明确写明利息,但在实际交往中,双方曾口头约定利息为年利率6%,且被上诉人亦曾支付过部分利息,此点在一审中已通过证人证言予以证实。因此,一审法院未予采纳,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贷利息的规定。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特依法提起上诉,恳请贵院查明事实,依法改判,支持上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
此致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张三
2025年4月5日
附注:
1. 本上诉状副本1份;
2. 原审判决书复印件1份;
3. 相关证据材料若干。
如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调整内容,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