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达县垃圾填埋场管理制度】为加强江达县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垃圾填埋场的运行流程、责任分工、环境保护措施及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垃圾处理工作科学、有序、可持续进行。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江达县行政区域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填埋及后续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区、商业区、公共设施等区域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管理职责
1. 主管部门: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垃圾填埋场的整体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 运营单位:负责垃圾填埋场的日常运营,包括垃圾接收、分拣、填埋、覆盖、渗滤液处理等工作,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3. 相关部门:环保、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协同配合,共同维护垃圾填埋场的安全与环境质量。
三、运行管理要求
1. 垃圾必须分类收集,严禁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非生活垃圾混入填埋场。
2. 运输车辆须按规定路线行驶,保持清洁,防止沿途遗撒。
3. 填埋作业应按照规划进行,分层压实,及时覆盖,防止异味扩散和蚊蝇滋生。
4. 渗滤液应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随意排放,确保不污染周边水体和土壤。
四、环境保护措施
1. 填埋场周边应设置隔离带,并定期进行绿化和生态修复。
2. 安装监测设备,对空气质量、地下水、噪声等进行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填埋气体进行收集和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提高资源利用率。
五、安全管理规定
1. 填埋场内应设立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 定期检查防渗系统、排水系统、挡土墙等基础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3. 制定应急预案,防范火灾、滑坡、泄漏等突发事件,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六、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
1. 县住建局会同环保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2.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江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和修订。各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共同推进江达县垃圾填埋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