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汇编]】为切实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当前教育系统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本规范旨在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幼儿园提供科学、系统、可操作的安全管理依据。
一、总体要求
1.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构建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2.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岗位职责。
3.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完善应急机制,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二、组织管理与责任落实
1. 学校应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或园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2. 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3.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校园安全形势,及时整改隐患。
三、校园安全设施建设
1. 校园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如监控系统、消防器材、报警装置等。
2. 教学楼、宿舍、食堂等重点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3. 加强对校舍、围墙、门窗等基础设施的日常检查与维护,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人员管理与培训
1. 所有教职工必须接受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能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 对保安、门卫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履职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3. 定期开展防暴、防火、防震、防溺水等专项演练,增强师生实战应对能力。
五、学生安全管理
1. 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防止校园欺凌、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发生。
2. 对特殊学生群体(如留守儿童、心理问题学生)进行重点关注和帮扶。
3. 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防止学生私自离校引发安全事故。
六、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
1. 食堂应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
2. 严格把控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留样等环节,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3.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传播。
七、信息报送与应急管理
1. 建立校园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上下联动、快速响应。
3.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完善预案内容,提高整体应急处置能力。
八、监督与考核
1. 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2. 将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 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安全管理水平,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