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2021年参考新格式)(3页)】为加强企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科学管理,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合作单位在作业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使用、维护及报废等全过程管理。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生产、施工、维修、运输等工作的员工及外来作业人员。凡涉及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职业病危害或环境损害的作业活动,均应按照本规定配备和使用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职责分工
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组织相关培训,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2. 采购部门负责按需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资质。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监督及日常管理。
4. 员工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时上报。
三、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选用原则
1. 根据作业性质和危险程度,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以下几类:
- 防护头部用品:如安全帽;
- 防护面部及眼部用品:如护目镜、面罩;
- 防护呼吸系统用品:如防尘口罩、防毒面具;
- 防护手部用品:如手套;
- 防护足部用品:如安全鞋;
- 防护服装:如工作服、阻燃服;
- 高处作业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等。
2. 劳动防护用品的选用应遵循“必要性、适用性、有效性”原则,确保其能够有效预防职业伤害和职业病的发生。
四、采购与验收
1.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处采购,所购产品应具有国家强制性认证标志(如GB、CE等)。
2. 采购前应进行市场调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的供应商。
3. 到货后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确保产品规格、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五、发放与使用管理
1. 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岗位需求进行合理配发,不得随意调换或挪用。
2. 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员工了解产品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对于特殊岗位,如电焊、高空作业、接触化学品等,应配备专用防护装备,并进行专项管理。
六、维护与更换
1. 各部门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台账,记录发放、使用、维修及更换情况。
2. 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完好性,发现破损、老化或失效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
3. 对于易损件(如滤芯、手套等),应根据使用频率及时更换,确保防护效果。
七、报废与处理
1. 劳动防护用品达到使用期限或无法修复时,应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2. 报废物品应统一回收,不得随意丢弃,避免环境污染。
3.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材料,应交由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八、监督检查与奖惩机制
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
3. 对于在劳动防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所有。
2.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标准更新,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本规定旨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