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学校安全管理奖惩制度》。该制度旨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管理措施,规范行为准则,提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与责任感。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在校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所有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
二、安全管理原则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2. 谁主管,谁负责;
3. 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4. 依法依规,科学管理。
三、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1. 校领导对全校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2. 各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管理任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3. 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4. 学生应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参与学校安全建设。
四、奖励机制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1. 对及时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2. 对在安全演练、宣传教育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的教师或学生给予表彰;
3. 对连续多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班级或部门,给予集体奖励。
五、惩罚措施
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1. 对于因疏忽大意或玩忽职守导致轻微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处分;
2. 对于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恶劣的行为,视情况给予记过、降职、调岗等处理;
3.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六、监督与执行
1. 学校设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 每学期开展一次安全工作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并作为考核依据;
3. 建立畅通的举报渠道,鼓励师生积极参与安全管理监督。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推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全面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师生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