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和顺利进行,明确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并保障其在项目中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特制定本授权书。
一、授权范围
1. 安全管理监督
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人员操作规范、安全防护措施等。
2. 安全隐患排查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安全监理工程师有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3. 应急处理权
在紧急情况下,安全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止事故扩大或造成更大损失。
4. 报告与建议
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以向建设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提交安全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授权期限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终止。
三、授权方承诺
授权方承诺给予安全监理工程师充分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其能够有效履行职责。同时,授权方将定期检查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四、被授权方职责
被授权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开展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达到预期目标。对于未能履行职责的情况,授权方有权撤销授权。
五、其他事项
本授权书未尽事宜,由授权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提交至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以上内容旨在为实际工程项目提供参考,具体实施时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