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提高生源质量,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选拔人才为核心,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通过综合能力测试,选拔出具有较强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学生,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测试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同时设立考务组、命题组、评卷组等具体执行小组,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测试对象
凡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并经所在中学推荐的优秀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综合能力测试。
四、测试内容及形式
1. 测试内容涵盖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的基础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和创新意识等方面。
2. 测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进行,时间为3小时。
3. 题目难度适中,既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也注重考查其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评分标准
1. 各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
2. 总分为各科目得分之和;
3. 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录取原则
1. 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2. 对于特别优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 最终录取结果需经校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手续;
2.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学校官方网站;
3. 测试当天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入场。
八、监督机制
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各界对我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保证整个过程公开透明。
九、附则
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霞浦第一中学所有。
以上就是关于《霞浦一中2012年中招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工作实施办法》的具体说明,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预祝大家考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