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规范和指导学校或机构的语言文字使用与管理工作,我们特此编制了本《语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汇编》。该制度旨在提高语言文字使用的规范化水平,促进语言文字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标准化。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单位)范围内所有涉及语言文字的工作活动。
二、组织管理
第三条 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单位)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协调、监督和评估。
第四条 设立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三、教学管理
第五条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普通话作为教学语言的规定,并逐步推进汉字规范化的应用。
第六条 定期开展教师普通话培训及考核活动,确保每位教师都能达到规定的普通话水平标准。
四、宣传推广
第七条 利用校园广播、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八条 组织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实践活动,如朗诵比赛、书法展览等,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五、监督检查
第九条 建立健全检查评比机制,定期对各部门和个人进行检查评比,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之中。
第十条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六、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二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修改本制度时,须经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实施。
通过以上措施的有效落实,相信能够进一步提升我校(单位)整体的语言文字工作质量,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奠定坚实基础。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好我们的母语文化瑰宝!
请注意,上述内容是基于您提供的标题创作的一篇模拟文本示例,实际应用中请根据自身需求调整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