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命令(令),这是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的文件。
其次是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第三为公告,主要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第四是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第五为通知,用来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第六是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第七为议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事项。
第八是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第九为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第十是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第十一为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第十二是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最后是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这十三种类型的行政公文各有其适用范围和特点,在实际工作中合理运用这些公文形式能够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