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1. 本办法旨在规范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流程,确保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广大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在法律框架内完成选举工作。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小区范围内所有涉及业主委员会成员选举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成立筹备小组
1. 在正式选举前一个月内,由居委会牵头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2. 筹备组负责组织宣传动员、资格审查等工作,并向全体业主公布选举计划。
第三章 候选人条件
第四条 基本条件
1. 必须是本小区内的常住居民;
2. 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拥护国家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4. 无犯罪记录或不良社会影响;
5. 积极参与社区事务,热心公益事业。
第五条 推荐方式
1. 自愿报名参选;
2. 居委会推荐;
3. 其他符合条件者也可被提名。
第四章 投票规则
第六条 参与投票资格
凡已缴纳物业管理费并登记在册的业主均有权参加投票。
第七条 投票形式
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位业主仅限投一张有效票。
第五章 结果确认
第八条 当选标准
1. 得票数超过半数即视为当选;
2. 若出现得票相同的情况,则通过抽签决定最终人选。
第六章 监督机制
第九条 监督职责
设立独立的监督委员会对整个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各项程序依法依规执行。
第十条 异议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均可向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监督委员会应在接到申诉后七日内作出答复。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一条 修改权限
本办法经业主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需经业主大会重新审议批准。
第十二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即为本次业主委员会选举的具体操作细则,请各位业主认真阅读并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此《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结合了实际需求与法律规定,既体现了管理的专业性,又兼顾了居民的利益诉求,力求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居住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