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民政局:
您好!我们拟成立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旨在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向贵局提交成立登记申请书,具体如下:
一、单位名称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拟定为“XX公益服务中心”。该名称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
二、业务范围
本单位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开展社区公益活动;
2. 提供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志愿服务;
3. 推动环保项目的实施与推广;
4. 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三、发起人及出资情况
本单位由以下人员发起设立:
1. 张三,身份证号XXXXX,出资人民币5万元;
2. 李四,身份证号XXXXX,出资人民币3万元;
3. 王五,身份证号XXXXX,出资人民币2万元。
以上发起人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出资并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组织架构
本单位将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事务管理。理事会成员由发起人推选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五、场地及设施
本单位已租赁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一处办公场所作为主要活动场地,面积约为XXX平方米,满足开展各项业务的基本需求。
六、章程草案
本单位已制定章程草案,明确了宗旨、任务、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将在正式成立后召开首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七、其他事项
1. 本单位不以盈利为目的,所有收入均用于实现宗旨和发展目标;
2. 如需变更单位名称、业务范围或修改章程等内容,将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
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综上所述,我们恳请贵局审查上述材料,并给予批准成立“XX公益服务中心”的登记许可。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补充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日期:2023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实际申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和完善相关内容。希望这份范本能够帮助您顺利完成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