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学生上下学途中的交通安全,特制定本校车管理安全责任状。
一、学校职责
1. 学校是校车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2. 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不带病上路。同时,定期组织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通过班会、宣传栏等形式,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 与校车服务提供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校车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校车服务提供方职责
1. 校车服务提供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关资质,确保提供的校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并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检查。
2. 配备合格的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驾驶员需具备相应驾驶资格,随车照管人员要熟悉学生信息,负责途中安全监护工作。
3. 制定合理的行车路线和时间表,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时段,减少安全隐患。同时,严格执行接送制度,不得随意更改接送地点或时间。
4. 建立健全校车运行档案,详细记录每次出车情况,包括出发时间、到达时间、行驶路线等信息,以备查验。
三、家长职责
1. 家长应当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孩子遵守乘车秩序,不在车内打闹嬉戏,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的管理。
2. 及时向学校反馈校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如发现安全隐患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给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方。
3. 在接送点按时接送孩子,避免因迟到等原因导致孩子长时间等待或自行离开,增加不必要的风险。
四、法律责任
1. 若因未履行上述职责而导致事故发生,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2. 对于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其他事项
1. 本责任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续签。
2. 如遇政策调整或法律法规变化,本责任状的相关条款可作相应修改和完善。
3. 本责任状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希望全校师生及家长共同努力,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以上内容为虚构示例,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使用)
请根据实际需求对上述模板进行适当修改后再使用,确保符合具体情境下的应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