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团体定名为[团体名称],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 本会是由[相关领域或群体]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促进[具体目标或活动范围]的发展与交流。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概括描述宗旨,如团结会员、推动行业发展等]。
第四条 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设于[具体地址]。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愿意参与本会活动,并具备一定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享有本会提供的服务;
(三)对本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
(四)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五)退会自由。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关心和支持本会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三)按时缴纳会费;
(四)维护本会声誉和合法权益。
第九条 会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会理事会讨论决定,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其职权包括: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具体年限]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理事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召集并主持会员大会;
(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
(四)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五)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四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
第十三条 本会经费来源包括:
(一)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费,具体标准由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五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六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十七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九条 对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条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等原因需要注销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二十二条 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
第二十三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