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管理图书馆资源,提高图书使用效率,保障广大读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图书借阅管理制度》。本制度旨在规范图书借阅流程,明确借阅规则,维护图书馆秩序,促进书香校园建设。
一、借阅对象与权限
本馆面向全校师生开放,所有持有有效证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成为本馆会员并享受借阅服务。每位会员每次最多可借阅5本书籍,借期为30天,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理续借手续一次,续借期限同样为30天。
二、借阅程序
读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至服务台办理借书手续,工作人员核对信息无误后发放书籍。归还时,请将书籍放回指定位置,并在服务台确认归还记录。若发现书籍损坏或遗失,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违规处理
对于逾期未归还的书籍,将按照每日每册0.5元的标准收取滞纳金;若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则视为丢失处理,需按原价赔偿。故意损坏或私自携带书籍出馆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借阅资格等处分。
四、其他规定
图书馆内禁止大声喧哗、吃东西及吸烟等行为;爱护公共设施,保持环境卫生整洁;鼓励大家积极参与读书交流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阅读氛围。
以上即为本馆关于图书借阅管理的具体措施,请各位读者严格遵守,让我们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阅读环境!
注: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联系图书馆办公室。